山东省佛教协会关于“倡导生态环保 建设绿色寺院”的通知
按照全国国土绿化、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国家宗教局、省宗教局关于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的要求,我会倡议:在全省佛教界开展“倡导生态环保,建设绿色寺院”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山东省佛教协会
关于“倡导生态环保 建设绿色寺院”的通知
各市佛教协会:
按照全国国土绿化、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国家宗教局、省宗教局关于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的要求,我会倡议:在全省佛教界开展“倡导生态环保,建设绿色寺院”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绿色寺院的重要意义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习近平主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再次强调“要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使我们的国家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祖国大地上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我省佛教界一定要积极响应习近平主席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开展“倡导生态环保,建设绿色寺院”活动,进一步提升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的层次和内涵,提高宗教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各市佛教协会要提高认识,广泛动员,深刻领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和深远意义,切实调动佛教界参与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对佛教寺院的指导、协调、规范和服务
各市佛教协会要依据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佛教活动场所管理,提高佛教活动场所及佛教教职人员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将文明敬香、合理放生纳入创建和谐寺院活动的考评内容,结合实际,认真落实香烛明火、消防安全、文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明确敬香点必须设专人管理,禁止烧高香和在殿堂内等禁火区烧香的要求。对敬香、放生活动管理不规范的佛教活动场所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该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重点寺院和创建和谐寺院的先进集体,要率先垂范,发挥面向信众、联系信众的优势,利用讲经弘法,制作宣传品等方式向信众宣讲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有条件的寺院还可制作醒目的标志牌、宣传栏,以信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以引导。
要重点抓好国家法定节假日、佛教重大节日及大型佛教活动期间的敬香、放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清理及违规问题的查处工作。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敬香点现场指导,杜绝火灾和其他安全隐患,确保佛教活动场所活动安全有序。
三、引导寺院和四众弟子树立绿色、环保、健康的生活理念
各市佛教协会要以建设生态寺院,建设美丽中国为主题,深入到寺庙、深入到信教群众中去,规范敬香地点、敬香数量、敬香规格和敬香形式,倡导信教群众和敬香游客自觉行动,选用符合安全、环保规格要求的香类产品,树立文明敬香风气。放生活动要符合环境部门的规定,了解放生物种的习性、生长环境等知识,在专家的指导下合理放生。普及正确的护生观念,提倡日常护生、随缘放生,观察因缘、智慧护生。放生活动要在寺院和法师的监督和参与下进行,深入理解慈悲护生的真正含义,共同推进合理放生新风尚。要大力倡导植树造林活动,“持之以恒开展义务植树,踏踏实实抓好绿化工程”,绿化一寺,美化一方。要以全省开展的“治理佛教商业化问题”专项工作为契机,配合各地宗教工作部门做好寺院经营、法物流通等规范和管理工作,以实际行动引导寺院和四众弟子争做“让大地山川绿起来,让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美起来”的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请各市佛教协会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本地寺院开展好活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丰富活动载体,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取得积极成效。
山东省佛教协会
2018年4月11日